《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审定会召开

2021-3-21  来源: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  有16866人阅读

  2021年3月20日,由中国照明学会组织的学会团体标准《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审定会在广州召开。中国照明学会秘书长、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华树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技术制作中心副主任赵贵华出席会议并致辞。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广州市新舞台灯光设备有限公司总裁何首锋、广东华晨影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维作为会议承办单位和编写单位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华树明秘书长讲话,强调团体标准编写工作的重要性,对全体编写人员付出的劳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预祝标准顺利通过审定。赵贵华副主任对编写组全体人员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支持和褒奖。

  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参加会议,他们是标委会华树明主任、清华大学徐华教授、标委会张德保副主任、佛山照明魏彬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照明网丁云高总经理、标委会李锦委员、广州彩熠灯光股份有限公司周存良研发总监、珠海电视台潘云辉高工、安徽广播电视台陈建民主任灯光师、江西电视台吴剑敏主任灯光师、广州大剧院刘建臻技术总监、云南电视台秦小刚高工、东方卫视中心罗洪峰主任、吉林广播电视台李胜有高工。

  编写组全体人员:王京池、郭亮、臧鹏、林培群、刘军、刘明、高园缘、钟国虹、秘根杰、郭振渊、陈永刚、刘榛、李儒华、赖锋、黄敏强、朱文彬、顾海峰、臧岚等参加会议。

  审查组推荐徐华为审查组长。审查组对《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2.《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达到了规范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的预定目标和要求,内容符合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满足行业需求,各项规定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

  3.规范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

  4.本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行业的空白,对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审定结论:《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送审稿的组织工作和编制过程符合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内容科学合理,格式符合规范,审查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审定会结束后,编写组全体成员根据审定组建议对《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电视演播室灯光安全运行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将会在近期出版发行并发布实施。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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