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舞台影视照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对舞台影视照明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评价工作,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国照明学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以及有关文件和规定的精神,现就开展“舞台影视照明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在非公有制单位任职,且从事以下工作的照明工作的人员:
(一)灯光工程设计人员;
(二)灯光工程施工人员;
(三)灯光工程管理人员;
(四)灯具设计、研发人员;
(五)灯光系统操控人员;
(六)其他相关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从事舞台影视灯光相关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中级以上人员;
(二)获得博士学位,并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五)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
(六)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
(七)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
三、评审条件:
参加评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2. 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 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二)研究、设计部门
1. 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 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 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艺术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四、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人员须参加国家中级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报送材料清单:
1. 《舞台影视照明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
2 学历资历
毕(肄、结)业证(复印件);
学位证(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职称外语合格证(复印件) 或《外语免试申请表》;
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
3. 主要业绩成果
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复印件)。
4. 主要论文、著作(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技术报告等发表物(复印件);
主要著作出版物(复印件)。
5. 其 它
荣誉证书、学术(衔)称号(复印件);
其它证明(复印件);
两张小二寸免冠半身白底彩色近照。
六、申报时间、方式:
1.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
2. 申报方式:登陆舞台影视照明专业委员会网站(www.sftvlighting.com),下载相关文件和表格,按“报送材料清单”内容和顺序装订后(一式两份)邮寄至舞台影视照明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并将《舞台影视照明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jiaolong@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青塔小区蔚园23号楼1008室 唐姣龙 收
邮 编:100039
七、评审费:
报送材料时,请一并交付评审费500元/人(含评审费、证书制作费等)汇至中国照明学会:
户 名:中国照明学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03409014401375
八、证书办理:
评审合格后,颁发由中国照明学会印制的《舞台影视照明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 磊
联系电话:010-85055001
中国照明学会
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