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审定会召开

2018-11-6  来源:舞台电影电视照明专业委员会  有26622人阅读

  11月3日,由中国照明学会组织的学会团体标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审定会在江苏昆山召开。中国照明学会理事长邴树奎,专职副理事长、党委书记高飞,副理事长、标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教授徐华出席会议。江苏领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敏鹤、中央电视台制作部主任刘军应邀出席会议。杨敏鹤董事长代表会议承办单位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领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军主任代表标准主要参编单位领导分别讲话,强调标准编写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全体编写人员付出的劳动给予了高度评价。邴树奎理事长在审定会最后做了总结发言,进一步强调学会对团体标准编写工作的极大支持,对中国照明学会舞台电影电视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标准工作的极大肯定,对编写组工作给予高度赞扬,并祝贺标准顺利通过审定。

  标准编写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他们是中央电视台王京池,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甄何平、刘娟,广东华晨影视舞台专业工程有限公司臧鹏,广州市河东电子有限公司李儒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孔令根,江苏领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顾海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郭亮,天津广播电视台高园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刘明,北京广播电视台郭振渊,河北广播电视台秘根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陈永刚。

  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参加会议,他们是中央电视台刘军,广东电视台林培群,广州电视台钟国虹,中央电视台王宏磊,湖北电视台江中鸿,安徽电视台陈建民,云南电视台秦小刚,山东电视台杨振勇,成都电视台徐挺,苏州电视台李传舵,甘肃电视台任杰。

  会议按照审定程序,专家审查组一致推举徐华为组长。会议在徐华教授的主持下,对《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表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形成审定结论如下:

  1、《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达到了规范电视演播室运行和维护的预定目标和要求,内容符合科学技术发展方向,满足行业需求,各项规定细致、全面、可操作性强。

  2、《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3、规范中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一致。

  4、送审稿的组织工作和编制过程符合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规定。

  5、本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对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和维护维修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结论:《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内容科学合理,格式符合规范,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并提出以下建议:

  1、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名称改为《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标准》。

  2、规范内容第4章中运行人员的能力要求条款移至第3章。

  3、正文中解释性文字移至条文说明中。

  审定会结束后,编写组全体成员根据审定组建议对《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运行维护标准》审定稿,并决定在近期出版发行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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